当地时间5月10日,韩国总统尹锡悦宣誓就任第二十届总统。
尹锡悦发表就职演说 强调建设由民做主的国家
10日上午,韩国前总统文在寅、朴槿惠以及多名历任总统家属出席在国会举行的第二十届总统尹锡悦的就职典礼。
尹锡悦在发表就职演说时强调,他将建设由民做主的国家。他表示,目前需要基于自由民主主义和市场经济体系重建国家,使韩国成为国际社会负责任的一员,“我肩负着这些时代使命而今天站在这里”。
他提及经济增长时强调,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众多国民可以找到新的机遇,进而消除两极分化和矛盾的根源。而快速的经济增长只有基于科技和创新才能实现。
尹锡悦还列举了新冠疫情危机、供应链重组、气候变化、粮食和能源危机、低增长和高失业率、两极分化和社会矛盾等各种问题,并指出这些问题应靠政治来解决,但此刻韩国政治面临着民主主义危机,未能发挥作用。
就职典礼遭遇炸弹威胁 警方展开调查
不过,就在就职典礼的前一天晚上,韩国一论坛上出现了“在就职典礼上用手榴弹进行恐怖袭击”的相关贴文。
韩国警方表示,这则帖文共有60多条评论,目前该帖子已经被删除。
据称,此案将很快被移交给首尔瑞草警察局进行正式调查。
青瓦台结束“总统府时代”,时隔74年全部开放
尹锡悦上任首日,韩国原总统府青瓦台时隔74年全部开放。韩国YTN电视台的画面显示,开门瞬间,74名民众代表捧花涌入。
3月20日,尹锡悦在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宣布,将把位于青瓦台的总统办公室迁至位于首尔龙山区国防部大楼,并在其上任首日,即5月10日对外开放青瓦台。
青瓦台位于首尔市中心景福宫的北侧,是韩国总统的官邸。1968年发生袭击总统未遂事件后,青瓦台前的道路一度被规定禁止民众随意通行,以确保总统安全。2017年6月,为打造“亲民开放的总统府”,文在寅出台相关政策,允许青瓦台门前道路24小时对外开放。
按尹锡悦的说法,青瓦台是韩国“帝王般”总统制度的象征,将不利于推行政治改革。由此,青瓦台正式结束了其74年的“总统府时代”。
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 至尊彩票地图 |